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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道工程防洪标准

跨越水域(江河、湖泊)的输水、输油、输气等管道工程,根据其工程规模分为三个等级,各等级的防洪标准按下表的规定和所跨越水域的防洪要求确定。

输水、输油、输气等管道工程的等级和防洪标准

等 级 工程规模 防洪标准(重现期〔年〕)
I 大 型 100
II 中 型 50
III 小 型 20

注:经过蓄、滞洪区的管道工程,不得影响蓄、滞洪区的正常运用。

 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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